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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费收入”与“保户储金” | |||||
作者:南宁保险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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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收入”是保险企业对外承担风险或责任所获得的一种收入,既不是借入也无须退还,故属“损益类”科目。而“保户储金”是保险企业从保户那里借入的,是需要退还给保户的“本金”,如同银行向储户吸收的存款,是保险企业对保户的一种“负债”,故属“负债类”科目。保户所以愿意将资金交给保险公司,一是保险企业既能还本,又能付息,二是兼有保险性质,出现意外时能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保险公司所以要吸收保户储金,就是希望通过运用保户储金产生比较高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且这种“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应该高于付给储户的利息。故财产险的保费收入和保户储金有着很大的不同,不能一并汇总成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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