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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二手房转让所得税后如何合理避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8    
 

  26日公布了国税总局的文件,文意是要各地税务部门开征住房转让所得税,这让有房一族,特别是炒房一族又得锁紧眉头了.

  房屋转让所得税是个税中的一种,早有规定,其实早要征收.各地政府与税务部门为了保护房地产业,一直没有出手谈这件事,这次的文件是对税收政策的强调与完善,可以说马上就要征收了.根据文件的精神,房屋转让所得税还是可以合理避税的,我们来逐条解读。

  “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实际成交价格的确定非常的关键,对于出卖方来说,当然是合同上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一点较好,而实际的真实成交价格可能要高一点,这个差价卖方不用缴个税,对于卖方肯定会提出这个要求。而对于买方,如果合同的实际成交价格比实际的真实的成交价格要低,一来按揭贷款的金额要减少,二来未来你出售可能会为你带来更多的税金。所以对于买方要兼顾现在与未来,做好合理的打算,各方各面都要考虑,与卖方协商定出一个合理的成交价格。当然不能违反“明显”两字。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房屋原值有发票、合同,税金有契证、税收发票等凭证,就是合理费用有一定的弹性。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住房装修费用最多可以抵扣房屋原值的10%,如果你原来是二手房买来的,合同中包含了相关装修条款,就不能扣除了。所以,装修发票的保管非常重要,不要随便丢弃,不然要掏腰包了。装修企业也要适当注意,不要乱开发票。新买房装修的,建议与装修协商开立两张发票,一张等同于原值的10%,如果不够的再开一张,便于未来报销.与卖方签订合同条款,对于装修的规定又显得重要了。如果你现在与卖方协商合同中未订立装修条款,以后你卖出时,可以有适当的装修发票可以“报销”了。如果你现在订立,以后就没得“报销”了,所以与卖方协商不将装修项列入合同是比较重要的。

  有房贷的,要保管好银行寄给你的对帐单,如果没有的,及时到银行调阅一份,注意区分本金与利息,只有利息是可以抵税的。

  以上政策从8月1日开始起动。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的优惠政策是必须要重视,记得只有一套房产的同志,在卖出房产后,一定要在一年内再买新的,不然要缴税了。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以后订立二手房合同将不能太随便,在国外可都是律师与估价师等出面帮你办的,如果合同签订不当,对你的损失可是实在的,买卖双方一定要仔细研究。相关与购房及房屋维修方面支出的证据要妥善保管,不然,对你的损失可是实在的。当然文件对于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出售是否该缴所得税没有规定,是不是有空子可钻,各位自定了。

  所得税计算案例

  A通过C卖给B一套住宅,A与B协商一致,价格为100万。A购买原值为70万,现有2年,各种税金1.3万,出卖要缴营业税1.65万,各类杂费1万,装修费7万,贷款利息3万

  A要缴住房转让所得税为:(100-70-13.95)*20%=3.21万元

  如果A是唯一住房,在一年内购房,购房的价值低于或等于70万,没得退税;高于70万,可以按实际购房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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