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南宁保险网 >> 南宁医疗保险知识 >> 文章正文
  参保职工迁离本统筹地区的,其个人帐户怎样处理?         ★★★ 【字体:
参保职工迁离本统筹地区的,其个人帐户怎样处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6    
参保职工迁离本市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结转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无法结转的可一次性结算付给参保人员本人。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个人帐户资金具体是如何计算…
    临床上不合理辅助检查及治疗…
    不合理用药的基本判断
    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依法倒闭如何清缴和…
    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如何征…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如何缴纳基本…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 ©2008 南宁保险网 版权所有 ICP:06000842
    保险业务24小时VIP咨询专线:13014991370 黄禹先生
    公司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南楼4F 530022
    在线咨询QQ:188895567 站长:双赢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