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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费自垫清偿         ★★★ 【字体:
保费自垫清偿
作者:南宁保险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5    

一、服务内容
保险合同中有保费垫交约定,且在规定的缴费日至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若现金价值扣除已垫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则投保人可向我公司申请使用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合同的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申请人
投保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缴费期内的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最后一次缴费凭证、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必须签字同意;
2、对于条款中有保费自垫选择权益的险种,投保人均可以在保单签发后提
交保费自垫选择的申请;
3、保单在贷款、续贷期间,我公司不受理保费自垫选择申请;
4、对于选择自垫的保单,我公司可按申请期限进行保费自垫处理;
5、保单在保费自垫期间,如因解约、减保、理赔、满期或年金给付发生退费或给付,则应将有关款项优先偿还垫缴保费及利息,若有余额,再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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